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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2024-09-28 11:46  


    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天津外国语大学关于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国际关系学院推免生遴选审核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李强、史延鹏

    成员:王梦、黄影、孔凡伟

    学院纪委作为监督部门,全程参与推免监督。

    二、推免原则

    1.推免生工作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推荐条件科学合理、内容明确,选拔程序规范透明。

    3.对学生思想品德、身心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能力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三、推荐范围

    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6届应届毕业生。

    四、推免条件及要求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品德优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纪录,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3.成绩优秀,三个学年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80分以上,且全部课程不得有挂科补考科目;专业排名在专业总人数比例20%之内。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特殊学术专长认定: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以学校科研处认定的E类及以上核心期刊为准)上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6.同等条件下(成绩排名相差5名以内),以下情况优先推荐:

    1)在省部级以上专业类竞赛获得等级以上奖励者;

    2)公开发表相关专业学术论文或获得相关专业科研成果奖励者;

    3)获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学生表彰者;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者,可按积分、等级等综合来确定排序。

    7.凡是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均应按我校推免生条件,参加院、校两级推免生资格选拔。

    8.已经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本科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或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9.凡经批准录取的免试硕士研究生,不得更换学科、专业。

    10.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一律不纳入2026届毕业生就业计划,不得中途退出推免。

    11.未经学校推荐选拔,自行联系外校免试攻读研究生者,学校一律不予办理推荐手续。

    1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

    五、成绩排序

    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要德、智、体全面衡量,考查范围应包括学习成绩、获得奖励、科研能力、英语等级考试等方面。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在综合成绩的基础上,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审核工作小组研究后择优推荐:

    综合成绩 = 三年学分加权平均分 + 专业成果积分 + 其他积分

    专业成果积分需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审核工作小组认定。凡在以下各项中的项目均可获得积分。积分计量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专业和外语竞赛加分:

    1)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级专业和外语竞赛,获一等奖者加2.5分;获二等奖者加2分;获三等奖者加1.75分;其他获奖等级依次类推;

    2)在校期间参加省部级(含直辖市级)专业和外语竞赛,获一等奖者加1.75分;获二等奖者加1.5分;获三等奖者加1分;其他获奖等级依次类推;

    3)在校期间参加局级(含学校)专业和外语竞赛,获一等奖者加1.25分;获二等奖者加1分;获三等奖者加0.75分;其他获奖等级依次类推;

    4)在校期间参加学院级统一组织的专业和外语竞赛,获一等奖者加0.75分;获二等奖者加0.5分;获三等奖者加0.25分;其他获奖等级依次类推;

    2.发表学术论文加分:

    学生在专业性正式刊物公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学术性论文:

    1)核心刊物发表1篇加2.5分;

    2)非核心刊物发表1篇加1分;

    文章性质与刊物等级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审核工作小组予以认定。

    3.主持国家级专业类科研立项的加2.5分,参与者加0.5分;主持省部级专业类科研立项的加1.5分,参与者加0.3分;主持局级专业类科研立项的加1分,参与者加0.2分;主持校级本科生科研立项的加0.5分,参与者加0.1分;

    4.同年同类奖项只认定最高且只认定一次。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审核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其他积分包括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加0.1分;参加高等级志愿服务加0.1分;到国际组织实习加0.1分。

    六、推荐名额

    国际关系学院各专业推荐名额共10人。

    七、推荐程序与时间

    1.9月4-5日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审核工作小组,制定学院2026年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推荐条件、选拔方式、工作程序和时间进度等内容。于5日12:00前将学院推免生遴选审核工作小组名单及实施方案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

    2.9月5日学院部署推免生工作。

    3.9月5日—9日,学院进行推免工作动员,向应届本科毕业生传达相关文件,公布推荐名额和学院实施方案,将方案通知到每一位相关学生,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并组织学生报名。

    4.99日中午12:00前,学生将材料上交学院办公室。学院将报名学生在校三年的学业成绩、两年综合测评成绩、科研成果、获奖奖项等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5.9月12日,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审核工作小组审议确定推荐学生名单,组织被推荐学生按照推荐材料提交说明(推免生提交材料清单)统一提交材料。

    6.9月13—14日,学院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提交汇总后的材料,教务处会同科研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对各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并将上述材料呈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学生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对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答辩。

    7.914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组织校推免生遴选工作评审会,进行评定,确定2025年获得推免生资格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7日。

    8.将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八、本实施细则由国际关系学院推免生遴选审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国际关系学院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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