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2027年推免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及我校《天津外国语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已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专业)均接收推免生。计划接收名额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实际招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一、申请和接收程序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高校推荐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遴选推荐手续与材料齐全。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3.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4.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接收程序
1.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报我院相关接收专业。预计开通时间9月21日。
2.被我院接收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3)大学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
(5)遴选推荐阶段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
(6)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告。
(7)考生诚信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形式。在远程复试时以上材料须提前备好、现场核验,所有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于9月22日17:00前发送到邮箱guoguanfs@tjfsu.edu.cn。
3.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实践能力考核等。
4.拟录取。我校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推免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进入考核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予以优先录取。
5.名单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综合考核成绩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6.数据上报。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推免生拟录取数据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经市级审核后上报教育部。
二、考核形式及内容
考核形式为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外语口试(占考核总成绩30%)
主要考查外语听说能力和语言交流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包括:日常会话和专业知识问答。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占考核总成绩70%)
主要考查综合素质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沟通能力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及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及文明礼仪等。
三、考核安排
1.面试时间:2026年9月22日(周二)下午13:30-17:00,
2.面试地点:线上会议。
3.各专业具体面试时间及线上会议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四、其他规定
1.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2.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综合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在2027年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7)受违法处理或违纪、作弊处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8)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影响招生录取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如入学后查实,取消学籍。
(9)其他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3.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对前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研究生新生组织有关考核复测,对研究生新生开展前置学历复核。对在录取资格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4.我校在推免招生录取阶段不进行体检。录取新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确定体检要求。
5.我校实行人员回避制度。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考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报考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报考时应主动报备。
6.我校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推免招生录取工作中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的,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我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7.我校推免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研招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具体方式见文末。对申诉或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相关学院进行复议。
8.所有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享有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以及每年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表现优秀者就读期间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20000元/年。
五、联系方式
学院网站:http://guoguan.tjfsu.edu.cn/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22-63259926
邮 箱:guoguanfs@tjfsu.edu.cn
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2026年9月16日